北京原副市长刘志华:疯狂敛财,私生活混乱,被他人拍录像举报
北京原副市长刘志华:疯狂敛财,私生活混乱,被他人拍录像举报
刘志华是中国共产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曾任北京市副市长、中关村科技园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他因为贪污受贿、包养情妇、滥用职权等罪行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中国反腐败斗争中的一个重要案例。
刘志华出生于1949年4月,辽宁省盘锦市人。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从事过煤矿工人、劳动局干部、劳动部官员等工作,后来调到北京市政府任职。他先后担任北京市劳动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城区委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兼市政府秘书长、市国家机关工委书记等职务。他还是北京市第十届人大代表、第十届政协委员。
刘志华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主管城建、规划、土地、房产等方面的工作。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者非法收受10个单位和个人的钱物合计折合人民币696.59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是收受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财物440余万。该公司的三义大厦是一个烂尾楼,刘志华为其协调资产置换的事宜,并从中获得了别克轿车和现金的回扣。
刘志华不仅贪污受贿,还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他的情妇是北京鹏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瑞。两人于1999年在火车上相识,并开始了不正当的关系。王建瑞与丈夫离婚后,一直与刘志华保持关系,并借助刘志华的权力为自己的公司承揽了多个工程项目。她还与刘志华合伙成立了鹏森公司,并从中融公司和其他公司筹集了8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这些钱都被认定为刘志华的受贿财物。尤其是,在08年奥运会“鸟巢”建设时期,他和情妇王建瑞共同受贿数百万元。刘志华为王建瑞承揽了多个奥运会相关的工程项目,并从中牟取暴利。
刘志华的罪行最终被揭露,是因为他与情妇的性爱录像被人举报。据报道,这盘录像是由王建瑞的前夫或者前夫雇佣的私家侦探拍摄的。录像中显示了刘志华和王建瑞在怀柔区宽沟镇一个别墅里发生性关系的场景。这个别墅被称为刘志华的“爱巢”,是他用贪污受贿的钱购买的。录像曝光后,引发了公众的愤慨和媒体的关注。
2008年10月18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刘志华犯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9年1月2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王建瑞则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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